招商引资政策中的行政奖励获得权
| 招商动态 |2015-04-08
【典型意义】
本案是涉及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典型案例。行政机关的招商引资奖励允诺属于行政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行政允诺的相对人享有依据政府承诺获得行政奖励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本案对于规范政府行政允诺行为、监督政府积极践约、维护政府公信力,保护行政相对人获得行政奖励的权利,进而保护公众各尽所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裁判文书】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博行初字第13号
原告:程继俊,个体。
被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法定代表人:王义朴,区长。
委托代理人:尹连兵。
委托代理人:田学锋。
原告程继俊不服被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行政奖励一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8日裁定由本院管辖。本院于2015年5月4日立案后,于当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5月22日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证据交换,并送达了证据清单副本;于2015年7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程继俊,被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尹连兵、田学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27日作出关于对程继俊申请招商引资奖励的答复。内容为:程继俊申请招商引资奖励一事,市政府淄政复责履字(2015)第001号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要求我区严格按照《淄博市张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张发(2006)1号)和《张店区2006年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张政办发(2006)1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办理。上述文件规定,对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的程序是:1、对引荐人的认定。引进的资金、项目、技术,应在合同签订的当月到属地招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填写《淄博市招商引资引荐人登记表》,由外来投资者、技术权利人认定引荐人身份。2、对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在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后,由本人或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提供淄博市招商引资引荐人登记表、外来投资者身份证明、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复印件、外来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价值证明等资料,由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考察认定。3、符合规定的由区财政给予奖励。自收到市政府淄政复决字(2013)154号行政复议决定后,我区有关部门多次告知你需提供相关材料,但截至目前,你仍不能提交由外来投资者、技术权利人认定引荐人身份的材料,也不能提供招商引资认定需由引荐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本着审慎的原则,区相关部门、有关镇多次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麦德龙公司均未承认你的引荐人身份。收到市政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后,我区安排工作人员于2月15日赶赴青岛,再一次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认为麦德龙公司在张店投资,是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市场环境、发展环境及城市人口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后,由公司总部作出的决策,不是因某个人的因素作出的决策,外来投资方不承认你的招商引资引荐人身份。按照《淄博市张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张发(2006)1号)、《张店区2006年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张政办发(2006)1号)等文件规定,你的引荐人身份我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不能认定,不符合招商引资奖励条件,不能对你进行奖励。
原告程继俊诉称,2011年我朋友吴金刚(麦德龙中国开发部经理)找到我,说让我在淄博市找块地要开超市。我先找到淄川区苗波副区长,在淄川找了好几处,并带领苗区长一行去青岛参观,吴经理亲自接待。后来我又托朋友找到南定镇政府李纯永书记找到了几处地,经过我与吴经理多次实地测量、拍照等,并报麦德龙总部,最后南定镇政府与世界500强麦德龙签订合同。之后麦德龙的吴经理与南定镇政府的李书记和田镇长集体起草文件,给我出具了引荐人证明和张店区委、区政府张发(2006)1号文件(没有让我填表,也没有给我张店区政府办公室张政办发(2006)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现在区政府说要在项目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填表,当时南定镇政府没让我填表,并且到了2013年9月项目开业后,镇政府在我向张店区政府申请奖金时又一次给我出具了引荐人证明和奖金申请,也没有让我填表。引荐人表与引荐人证明有什么区别吗?不就是一种形式,只要是能证明我是引荐人就行了,他们就是故意刁难老百姓。中国共产党的政府,在2011年11月12日,白纸黑字、红印公章出具的引荐人证明上写得明明白白:位于南定镇的(麦德龙)项目是由程继俊引荐,按区委、区政府张发(2006)1号文件进行奖励。项目竣工了,但奖金不给了,区政府曾派人与我商量谈判奖金数额(有录音),并且还提出给我一辆汽车顶账,也曾托麦德龙的吴经理亲自来淄博做我的工作,说给我三万元钱了事,没达成一致后就开始赖账,说我没填引荐人表,随后吴经理也不接我
